1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公司名称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公司名称需以阿拉伯语或英语命名,并提供至少三个备选名称。名称必须经过迪拜相关部门的查册和核准,确保不与已有公司名称重复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2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股东和董事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股东≥1,董事≥1,总经理1名,公司秘书一名,无国籍限制;股东、总经理、董事和公司秘书可为同一人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3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注册资本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无最低注册资本金,一般建议10万迪拉姆;无需实缴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4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注册地址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必须是实际的办公地址,可以是租赁或自购的,某些自由贸易区或特定行业可能对办公地址有特定要求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5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注意事项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如香港公司持股,香港公司文件需完成<国际公证+高等法院加签+领事馆加签>,香港董事必须<亲临>迪拜驻香港领事馆见证,并每个文件独立一套,认证成本达6-7万港元。(解决方案:如选用自然人持股,可大幅度降低成本)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
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1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自由区公司(FZCO/FZE)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独资企业,只有一个股东,后缀分别为FZCO和FZE,投资者全资拥有公司,享受自由区零税收的全部优惠政策。
允许外国投资者完全拥有公司100%所有权,无需本地赞助商或合作伙伴;
提供较强的隐私保护,不需公开股东信息;
免除进口和出口税,有利于进出口贸易;
允许资本和利润自由汇出,没有外汇控制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2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外国直接投资公司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最近放宽的规定允许在某些行业中100%外国所有权(高科技、绿色能源、航空、物流等);
可直接在迪拜及阿联酋其他地区开展业务,无需通过本地代理或分销商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3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阿联酋离岸公司/阿联酋境外控股公司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阿联酋离岸公司指不在阿联酋注册的公司,在离岸法律区域内设立。阿联酋境外控股公司一般是根据外国法律在外国注册的公司。
离岸公司通常能享受低税率或免税的优势;
保密性高,不需要公开公司所有者和董事的身份信息,不要求在注册地设立实体办公室或雇佣员工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4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本土公司-普通有限责任公司(LLC)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普通有限责任公司(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),后缀为LLC,由当地人拥有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5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本土公司-独资公司(EST)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独资公司,英文全称为Sole Establishment Company,后缀为EST,由当地担保人为注册公司担保,适用于大型企业。
可以在迪拜及整个阿联酋范围内自由经营,没有地理限制;
有资格参与政府招标,可以直接在阿联酋进行销售和服务,无需通过代理或分销商;
业务范围更广,可以从事包括教育、健康、法律等专业服务领域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
								 
								
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2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自然人股东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1.股东、迪拜公司董事、迪拜公司总经理和公司秘书的护照全本(封面到封面,清晰彩色扫描);
2.地址证明(三个月内含名字及地址的水电煤账单/信用卡账单/银行卡账单)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3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公司股东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1.公司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清晰扫描件;
2.良好存续证明扫描件;
3.完整的股权架构图;
4.股权证明文件;
5.公司董事会关于设立迪拜公司和指定迪拜公司代表的决议;
6.最终受益人护照清晰彩色扫描件及地址证明(三个月内含名字及地址的水电煤账单/信用卡账单/银行卡账单);
(持有5%以上股份的非自然人股东均需追溯到最终受益人,股东为上市公司的除外)。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 
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4
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注意事项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以上所有文件要求公证+阿联酋使馆双认证+迪拜MOFA贴花(语言要求阿语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