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&Q
常见问题
需遵循以下关键原则:
同类抵销:同一年度内,来自同一性质投资(如买卖不同股票)的盈亏,可以相互抵减后按净额申报。
不可跨年:上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未来年度,用于抵扣本年度的盈利。
分类计算:不同类别的投资收益需分开计算。例如,股息收入属于“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”,而股票买卖价差属于“财产转让所得”,两者不能互相抵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