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&Q
常见问题
主要需要满足以下几点:
公司名称: 必须是英文名称,且需经ACRA(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)批准,不与现有公司重名。
至少一名董事: 必须至少有一名董事是新加坡普通居民(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或持有就业准证/创业准证等长期居留证的人士)。
至少一名股东: 可以是个人或公司,国籍无限制。股东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人。
公司秘书: 必须在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,聘请一名持牌的新加坡公司秘书。
注册资本: 最低为1新元,通常建议在1,000至50,000新元之间。资金可以是新元或其他货币。
注册地址: 必须提供一个新加坡本地的实体注册地址(不能是邮政信箱),用于接收政府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