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&Q
常见问题
完成境外投资备案后,投资方需在每年6月30日前,通过外汇管理局上报上一年度境外企业存量权益情况。若企业被选为样本企业,则需按季度提交报告。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企业时,可任选其一进行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