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DI/37 APPROVAL
ODI/37号文备案案例
客户企业:上海某信息技术服务企业
投资模式:境内企业在中国香港新设公司
最终目的地:中国香港
投资总额:1.28万美元,等值约10万港元
资金来源:境内自有资金
项目用途:医疗器械销售、机械设备销售、货物进出口等业务运营